当前位置:

贵州师范学院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 ] 浏览次数: 视力保护色:

1.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开展对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工作法律法规的研究部署,完善统战工作制度,健全统战工作机制,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战工作(含宗教)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

3.负责调查、研究、指导所辖单位开展统战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等;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的内部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与沟通联系。

4.及时通报学校发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5.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输送统战干部外出学习;完善统一战线人才走访慰问制度。

6.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会同组织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做好党外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和使用工作,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7.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对本单位的统战工作负责,积极发挥统战委员作用,协助和落实统战工作任务,在单位责任范围内开展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8.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落实相关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定期分析研判宗教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宗教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